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推动旅行社行业纾困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减轻旅行社现金流压力,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批复同意河北省作为开展质保金试点省份。2021年12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协助我厅做好试点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试点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选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履约保证保险试点项目承保保险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项目。
二、 承保公司条件
遵守《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具有符合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要求且保险产品已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保险机构或共保体保险机构,均可申请参与试点工作。
三、 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参选保险机构应于2022年5月31日17:00时前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含保证保险);
3. 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相关材料(银行缴纳回单)或有关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
5. 项目保险条款及费率规章等有关材料;
6. 《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承诺书》;
7. 其他保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8. 入选保险机构同管理方签订并履行《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协议》(附件2)。
(二)组织征选
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项目保险经纪机构组成资格审核小组,按照征选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初步征选对象。
(三)结果公示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征选出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征选结果的为最终确定承保机构。
联系人:何世岭,联系电话:0311—85918052
邮箱:hblyaq@163.com,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附件1:《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协议》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规定.docx
附件2:河北省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管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