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信用机制激励作用,培育诚信先进典型,我厅起草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旅游经营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bwlscc2@hebeitour.gov.cn”,邮件名称为“《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
2. 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107室(邮编:050021)。信封上请注明“《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7日。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