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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024-03-22 17:10 来源: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10周年,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将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10周年主题,以美术的形式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展现新时代的多彩画卷和精神气象,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省将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展示5年来河北美术创作新成就,并从中遴选出优秀中国画、油画作品参加全国美展的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赓续中华文脉;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 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展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筹备等各项工作。展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华北油田设立展览分展区,活动名称统一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展区”(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石家庄市展区)。各分展区成立展览组委会和展览办公室,报省展组委会审核备案后,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发动、征集、评审、展览、送件、退件等各项工作,与省展办公室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展览相关工作。

各分展区的展览组织机构由所在地的市级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美术家协会协商成立,报省展组委会备案。

四、 展览时间、地点

各分展区展览时间、地点由各展区自行安排,报省展组委会备案。“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评审及监审工作

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组成原则》成立各级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评审先后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初评评审委员会由各分展区组委会遴选专家组成,并报省展组委会备案。复评、终评评审委员会由省展组委会遴选专家组成。初评选出各展区省展入选作品。复评、终评选出省展优秀作品和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中国画、油画选送作品。

监审委员会由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六、 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聚焦主题,生动描绘壮丽辉煌的时代图景,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的火热实践和燕赵儿女奋发进取的精神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创作目光投射到最广大人民群众,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展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华审美旨趣,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提升艺术水平和质量,把握学术性、多样性、创新性原则,发挥美术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二)凡自“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公开展出,均可投稿。

(三)省展办公室只负责将评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选送作品中国画、油画送交各全国展区参评。其它画种作品由作者本人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规定自行报送。

省展将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绘画、工艺美术、陶瓷艺术、平面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等作品,设计作品均需以平面展板的形式参评和展出。

(四)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五)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尺寸作品,须由作者向所在地的展览组委会递交申请,报送省展览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七、 报送要求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华北油田作者,将作品报送到所在分展区,由分展区统一选送,省展办公室不接收各分展区作者的单独送件。省直单位作者可直接向省展办公室报送作品。

(二)各分展区初评入选省展作品不多于80件,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华北油田各不多于20件,报送省展办公室参加复评,各分展区评委作品不占送件指数。

(三)作品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时间、地址:

每位参评作者需提交作品电子版图片、纸质版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照片背面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各分展区及省直单位统一报送作品需报送作品清单(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照片均不退稿。

报送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

电子版收件邮箱:hebeimeixie@126.com

纸质版收件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如需邮寄请发中国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

联系人:李连彩、辛 村   电话:0311-87089993

(四)复评结果将在河北省文联、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布,各分展区进入终评作品由各分展区统一报送原作,省直单位作者作品直接报送。复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五)终评报送作品原件要求:作品须装框或裱板,须安装挂钩,不收易碎玻璃镜面作品,作品背面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作品尺寸等其它要求请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收件参评。送件作品保险由作者自行投保。

终评原作收件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

收件地址另行通知。

(六)《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由省展办公室按统一格式印发,可在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八、 展览退件要求

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加终评作品统一退件。选送“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分展区的中国画、油画作品,根据中国美协退件要求另行通知。

九、 作者待遇

1、 凡入选省展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2、 在全国美展获奖作者,河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列入重点培养对象,重点推出,在协会工作中,按照相关程序予以重用。

十、 主办方、承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省展组委会和办公室、各分展区组委会和办公室等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 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3、 展览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如作品有仿制、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4、 被选送参加全国各展区展览评选、展出的作品,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执行。

十一、 凡有报送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事项,由省展组委会授权省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如有其它安排和变化另行通知,相关内容以另发的后续通知为准并执行。

附件:

     参评作品登记表.docx

     参评作品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