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河北省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演出经纪机构的动态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文旅市场主体依法从业、诚实守信,我厅起草了《河北省A级旅游景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北省星级饭店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北省演出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箱:hbwlscc2@hebeitour.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演出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21,电话:85889528。来信请注明“《《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演出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河北省A级景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 河北省星级饭店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3. 河北省演出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