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邮箱:scc85802211@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旅行社/导游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21,电话:85802211。来信请注明“《旅行社/导游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河北省旅行社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导游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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