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立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景区恶劣天气游客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已开展工作
(一)健全多部门预警联动机制。我厅与气象、应急、自然资源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明确分级关停、疏散标准。针对极端天气过程,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山岳、滨海、坝上景区差异化气象风险,同步下发行业安全管控通知,督促景区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
(二)拓宽全域预警信息推送渠道。指导全省景区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预警推送体系。线上依托文旅官网、微信公众号、景区小程序、旅行社群前置推送出行风险提示。线下利用景区大屏、广播、现场告示、导游劝导同步播报。暑期、汛期常态化发布恶劣天气出行提示,遇高等级预警第一时间通知景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视情发布临时闭园、项目停运公告。
(三)规范分级疏散与现场处置。现场指导景区修订完善极端天气、山洪地质灾害专项防范处置方案,细化分级管控标准、游客疏散路线、岗位值守责任分工。督促山岳、峡谷、临水等高风险景区配齐配强专职应急疏导救援队伍,围绕暴雨、大风、滑坡、游客滞留等场景常态化开展实景实战演练,切实提升一线人员险情预判、人员转移、现场安抚实操处置能力。(四)推进避险场所与应急物资标准化建设。督促景区结合客流规模科学设置避险安置点,配齐必要物资,建立月度物资检查维护台账。将避险场所建设、物资储备纳入日常暗访检查,对配套缺失、维护不到位的景区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压实全链条安全责任。完善文旅、气象、应急、自然资源会商机制,共享气象监测、地质隐患、景区客流数据,精准研判分区域文旅气象风险。将恶劣天气防御能力作为A级景区评定、复核硬性指标,完善安全投入、应急处置考核细则,对管控缺位、隐患整改滞后的景区予以降级、摘牌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汛期、大风天气专项联合督查,重点核查预警响应、疏散、避险设施落实情况,依法查处拒不关停、违规运营的经营主体。
(二)完善多渠道预警推送,构建闭环疏导管理体系。丰富预警传播载体,联动通信部门推送景区气象预警短信,覆盖自驾游、团队游客。统一全省景区分级疏散标准,固化“预警发布、限流管控、游客疏散、滞留安置、事后复盘”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各岗位处置时限、工作职责。将游客心理安抚纳入应急处置规范,培训一线工作人员情绪疏导沟通技巧,配备心理疏导指引,减少极端天气引发投诉舆情。
(三)统一避险场所建设标准,强化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联合气象、应急部门细化景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规范,按山岳、滨海、平原景区分类明确避险点位布局、物资储备、配套设施标准。要求景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暴雨、大风、山体滑坡疏散救援演练,邀请气象、应急专家现场指导,提升极端天气处置能力。常态化开展景区安全培训,把恶劣天气预警响应、游客疏散、避险安置作为必修内容,实现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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