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两级四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践行应保尽保,加大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力度,近日,省四普办印发了《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
本次老城文物专项调查,自2025年12月启动,至2026年4月中旬结束,分北、中、南三个片区开展,采取“省级负责,市级参与,县级辅助”的方式,以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的专家为核心组建3支省级调查队,老城所在市四普办专家、县四普办普查人员辅助省级专业调查队开展工作,省市县三级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老城文物专项调查以古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以及城门外的关厢地带等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对老城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开展全面普查,做到绝不遗漏,确保应普尽普、应保尽保。
此前,省四普办以国家四普办提供的建议实施老城专项调查名单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确定了全省11个地市共25个县(市、区)老城专项调查名单。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省四普办通过省文物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河北新闻网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了公开征集老城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公告,广泛收集线索。
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决战决胜关键阶段的一项重点任务。下一步,省四普办将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有序组织各调查队在老城范围内开展拉网式调查,并指导老城所在市、县四普办完成数据填报、新发现文物认定公布、实地调查验收等工作,确保老城文物专项调查达到预期目标,为全面摸清我省老城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底数、筑牢文物保护根基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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