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及《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和公示,确定以下7家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承德市隆化县热河温泉旅游度假区
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旅游度假区
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滨海旅游度假区
廊坊市永清县停云谷旅游度假区
沧州市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
沧州市吴桥县吴桥杂技旅游度假区
邢台市襄都区百泉鸳水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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