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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启动首批市级老字号认定

2025-08-12 08:56 来源:河北日报

培育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品牌

石家庄启动首批市级老字号认定

本报讯(记者许君强)老字号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与文化根脉。近日,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首批石家庄老字号认定工作。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已有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品牌共15个,但此前市级层面的认定工作尚未开展,此次是石家庄市首次评定市级老字号。

此次启动首批市级老字号认定工作,不仅为本土老字号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更将通过系统性挖掘、保护与传承特色品牌文化,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更多具有石家庄地域特色的优秀品牌。而且,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对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等具有带动作用。

根据三部门联合印发的《石家庄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石家庄老字号是指石家庄行政区域内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石家庄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赢得良好信誉的品牌(字号、商标等)。石家庄老字号以企业为主体,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彰显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在认定基本条件上,品牌创立时间需满35年(含)以上,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或获评中国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等的品牌,满30年(含)不满35年的视同35年。

企业申报资质方面,需满足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依法拥有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使用权,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老字号申报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批次,首批申报分为企业申报及县(市、区)初审、综合评审、研究确定三个阶段,通过评审的老字号企业将统一授予牌匾及标志使用权。

为保障老字号品牌公信力和生命力,石家庄市商务局将对老字号企业开展日常监测,石家庄老字号企业每年2至4月应将上一年石家庄老字号称号的使用及经营等情况书面报告石家庄市商务局。对企业名称或商标变更未按规定申请、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标志牌匾使用不规范等情形,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暂停其标志使用权;对破产清算、丧失商标权、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企业,将依法移出老字号名录并收回标志及牌匾。

此外,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或滥用石家庄老字号标志或牌匾,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