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助力旅游强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领。深入落实文化旅游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牵头相关省直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工作措施》(冀文旅办字〔2021〕106号),在加强试点建设、落实试点政策、健全收入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指导河北博物院、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美术馆入选全国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在2024年的试点成效评估工作中,河北博物院、河北省图书馆评估等级为“一级”,河北省美术馆评估等级为“二级”。鼓励全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大力开展文创产品开发,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示范单位,开展两批省级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试点评定,培育石家庄市博物馆、保定直隶总督署博物馆等30家。三是创新产品开发。指导各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单位规范管理,加强要素保障,开发出一批艺术性强、实用性强的精品文创,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2025年,河北博物院全年共推出文创产品199种,参加各类文化创意相关展会、设计大赛等9项,获得第六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大赛金奖等3项大奖。配合《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河北特展》《敕勒长歌——北朝的融合之路》等临时展览,推出展览相关文创产品,并设文创专区,拓展展览文化影响力,满足观众文化需求。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大文创相关工作力度,主动探索在文创产品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路径,助力旅游强省建设。
一是推动落实试点支持政策。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地市政府,支持国家和省级试点单位积极研究、推进解决试点单位投资设立企业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指导国家和省级试点单位坚持事企分开原则,加强可行性论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探索独资、合作等模式,积极研究推动设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企业,推动构建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试点单位积极作为、先行先试。
二是落实支持激励政策。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财务规定,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确保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支持试点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用于对开发工作人员进行激励,内部分配时对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倾斜。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和扶持。以高端创意研发、经营管理、营销推广人才为重点,充分利用北京、天津的高校和人才资源,加强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纳入各类文化文物人才扶持计划支持范围。通过馆校结合、馆企合作等方式大力培养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人才。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建设兼具文化文物素养和经营管理、设计开发能力的人才团队,并通过多种形式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人才培训、研讨、交流活动。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注册和申请相关商标及专利,加大对产品版权、商标权、姓名权和名称权等保护力度,打造特色文创IP。提升知识产权评估管理水平。指导各文化文物单位做好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授权费用标准,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项目中进行合理协商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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