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整体法治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我厅主要负责长城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相关工作,并配合省发改委积极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相关工作。在文化和旅游部和省委、省政府指导下,加强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着力在政策法规、顶层设计、管理体制、保护利用、共建共享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众多阶段性成果。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出台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意义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意见。为加强长城、大运河资源保护、做好周边风貌管控、促进合理利用等,我省积极探索,推动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制定出台了《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立法,为依法推进我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好解决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编制完成《长城河北段周边风貌控制导则》,明确了长城河北段周边风貌控制范围和总体管控措施,分别从长城周边建(构)筑物、生态景观、道路、公共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引导和控制措施,为更好保护长城文物本体和沿线整体风貌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指导各地做好长城周边建筑风貌管控和旅游景区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引领性。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方案,如制定印发了《长城遗址重要濒危设施抢救性修缮实施意见》《河北省长城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协同机制工作方案》等,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非遗保护协同发展机制,为长城沿线各地更好保护长城文化遗产提供有效经验。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地方风景道建设规范性文件《河北省长城风景道建设指南》,科学指导长城风景道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同时,推动制定出台《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填补了大运河法治保护的立法空白。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整体构建了布局合理的规划实施体系。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规划方面,对接《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沿线9市1区根据资源禀赋编制完成地方建设保护规划,并完善配套实施体系,构建了内涵清晰、功能明确、重点突出的“1+1+10+N”规划格局和实施体系。制定实施规划配套实施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实施方案》、项目推进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形成有效落地支撑的工作推进体系。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推动编制了《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及方案,协助省发改委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大运河整体景观和城市建筑风貌规划》《河北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等规划及方案,推动了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构建了党政统筹推进、部门良性互动、机制高效支撑的工作格局。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河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纳入河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考核评价体系及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机制。省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推动重大事项落地落实。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国家文化公园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河北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暨公园专班工作运行保障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优化内部分工、明确管理办法、加强督导问效,切实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对标两办方案要求,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各项任务进行落实和细化,制定完成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对标建设任务书》,全力推动各项任务提速增效、落实落细。同时,加强共建共享,推动成立了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新研究中心、河北地质大学长城研究院、燕山大学中国长城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各类长城研究机构,打造了一支千人长城保护员队伍,组建了长城保护志愿服务队。
四是坚持保护利用,推动打造了一批精品示范项目。站在国家整体角度,在长城沿线共谋划国家项目10个,省级项目32个,目前进展顺利,且多数项目已完工。积极构建长城文化分级分类展示体系,重点推动了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万全长城卫所博物馆、张家口长城文化展示馆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长城旅游风景道建设,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打造一批河北长城风景道示范段,两部门联合召开了长城风景道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长城旅游风景道建设指南》;在秦皇岛、承德、唐山、张家口、邯郸等地推动打造了360余公里的长城主题旅游路、风景道,并选取山海关、金山岭、迁安、赤城段长城的适宜点段打造了共计80余公里的长城风景道示范段。积极设置规范清晰的长城标识系统,设计推出了“1+8”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标识体系,制定了标识应用指南,并选取山海关、金山岭、大境门、崇礼段四个重点区段、重要点位进行示范布设,提升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整体形象和辨识度,让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深入人心。积极打造数字再现工程示范样板,首创首发“云长城•河北”数字云平台,以“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视频号”运行模式,推动长城文物、文化、旅游等长城有关数据融合应用,构建可看、可读、可感、可游的公共文化线上空间,实现“一部手机游长城”,同时推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智慧导览图”、文旅资源册等;结合河北省智慧景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推动山海关、金山岭景区智慧化建设,完成了板厂峪长城砖窑遗址数字化项目。在河北大运河沿线重点推动了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中国大运河·吴桥杂技乐园、大名县明清古城等项目建设。
五是积极传承弘扬,不断讲好国家文化公园故事。围绕将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展相关文化内涵、精神内涵挖掘、研究、阐释工作。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和活态传承活动,如开展了“爱中华·颂长城”长城之歌征集、“行走长城”“画说长城”采风创作展、“多彩非遗 壮美长城”非遗作品创作展等主题活动,摄制完成45集专题片《燕赵长城文化资源》,打造数字长城线上宣传展示新空间。加强长城文化文明交流,牵头成立中国长城旅游市场推广联盟,连年举办“长城之约,世界文化遗产对话”等主题推广活动,增强文明交流互鉴,向世界展现可信、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
建议所提“建立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体系”“大尺度线性空间文化遗产的立法”“国家文化公园景观立法”“文化传承和弘扬法治建设”等对策思路,非常有利于我省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文化和旅游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为抓手,积极探索河北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创新路径。我们将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深入挖掘燕赵长城文化和大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着力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重点推进长城、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修缮工程。同时,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我们将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推广方式,办好长城、大运河主题文化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影响力,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促进河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