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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41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15 00:00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李亚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重要支撑,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河北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非遗大省,我省各级文旅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立了由河北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宗厅等各大厅局为成员单位的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名录评审等重大工作均有领导小组通过决定。

二、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2014年出台的《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使非遗保护有法可依。2021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非遗传承方式、保护措施、宣传展示、场馆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为下一步非遗保护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2020年出台的《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健全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此外,还先后出台了《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非遗传承和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 名录制度不断完善。我省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蔚县剪纸、丰宁满族剪纸、唐山皮影戏、冀南皮影戏、河间皮影戏、杨氏太极拳、武氏太极拳、王其和太极拳等8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名录,163 项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990项列入省级非遗名录。188人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47人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命名11个河北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7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其中8家入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7个非遗项目入选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四、 非遗保护传承能力建设成效明显。自2015年,文旅部实施了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河北大学、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河北美术学院大学先后入选研培院校,每年培训传承人群300人次以上。

五、 非遗服务国家战略稳步推进。近年来,围绕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提高非遗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发挥非遗功能作用。在沧州市建设了汇聚沿河8省市非遗精华的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雄安新区非遗普查调研高标准完成;河北省长城非遗资源保护与传承利用田野调查成果丰厚;建立非遗工坊。

六、 非遗宣传品牌效应凸显。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相关主题活动丰富多彩,“非遗过大年”“乐享河北”非遗会客厅”“河北非遗购物节”“京津冀非遗联展”“长城脚下话非遗”“古城过大年”“全国舞龙大会”等非遗品牌活动深入人心。面向青少年的非遗普及教育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优秀非遗项目进入校园、进入课堂。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非遗里的中国·河北篇》,与新东方联合策划开展的东方甄选河北行活动。

七、 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2013年至2024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超过1亿多元。2016至2024年,争取到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3亿多元,用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及数字化记录、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等。目前石家庄市、唐山市、沧州市、保定市等部分市已设有专项保护经费。国家级传承人补助资金,从2008年的0.8万元到2011年的1万元,2016年再次提高至2万元;从2022年开始,对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传承人,又增加5000元补助经费,补助力度持续加大。我省省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自2018年开始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6000元。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探索多元化传承方式。目前,我省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传承人体系基本建立,但传承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师徒传承。下一步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开展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项目所在地联合办学,探索推广“团带学员”“现代师徒”“订单式”等多种传承人培养模式。

二是推动文旅融合。以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设立非遗体验基地、培育旅游线路、建设非遗特色景区、服务五大旅游带建设、推动乡村非遗旅游等工作抓手深入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和高端院校,持续办好京津冀非遗联展,加强非遗旅游资源互联互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非遗场馆建设,引领文旅融合提档升级、跨越发展。今后,在全省非遗企业、非遗进景区摸底调查数据基础上,鼓励非遗企业与旅游景点相结合,开发旅游产品、培育旅游线路,增强非遗传承实践活力,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做好文旅推介。注重与社会机构、媒体平台的合作,增加我省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可见度。重视对媒体手段的应用,加大非遗宣传力度,重视互联网多媒体技术手段的运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鼓励非遗传承人加入互联网的大军,并尽可能为之创造条件。

四是做好非遗资金保障。我省虽然有一定财政专项资金,但相对保护缺口而言还是远远不够,下一步我们将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经费支持。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运用市场手段对非遗资源进行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促进非遗可持续发展。二是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非遗企业的投入,对符合规定的非遗企业项目予以适当支持。目前,我省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已发行“非遗贷”,助力非遗企业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与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等金融部门合作,开发符合非遗特点的金融产品,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