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面向社会和广大游客征集此类问题线索、接受问题反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重点
1. 导游违规执业行为。导游(领队)擅自安排另付费用旅游项目、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导游(领队)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及游客投诉举报的其他服务问题;导游讲解不规范不准确、导游词内容审查不严等问题;旅行社委派无导游资质人员带团活动,查处“三无“人员(无导游资质、无营业执照、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从事导游带团活动。
2. 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所签合同内容不符合《旅行社条例》有关要求、拒绝履行合同、未严格履行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等行为;超范围经营、甩团滞留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通过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促销的违规行为。
3. 扰乱旅游景区消费环境问题。旅游景区周边的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等运营管理不规范、旅游商品和服务存在的未明码标价等违规经营行为。
4. 旅游包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不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求行为。旅行社和导游对游客安全提示不到位,不落实导游专座行为;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旅游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行为;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行车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5. 旅行社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问题。旅行社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供应商的行为,旅行社组织游客前往未开发开放的区域游览、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或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车辆和船艇等行为。旅行社组织游客参与不合规的景区景点、开展不合规高风险旅游项目、组织出境旅游团队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项目等行为。
二、 反映方式
(一)社会各界针对以上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可以通过各市设立的服务电话进行反映。
(二)社会各界发现各地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可拨打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电话反映,其他问题由所在市受理。
(三)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各市分别设立专项整治服务电话(附后)。
三、 注意事项
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和提供材料要客观真实,并如实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提供详细的反映内容、材料等相关信息。凡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河北省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专项整治服务电话表
序号 | 单 位 | 服务电话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
1 | 石家庄 | 0311-86684254 |
2 | 承德 | 0314-2022980 |
3 | 张家口 | 0313-4117195 |
4 | 秦皇岛 | 0335-3661010 |
5 | 唐山 | 0315-2855978 |
6 | 廊坊 | 0316-2381651 |
7 | 保定 | 0312-6778671 |
8 | 沧州 | 0317-3135786 |
9 | 衡水 | 0318-2105030 |
10 | 邢台 | 0319-2277311 |
11 | 邯郸 | 0310—3051234 |
12 | 定州 | 0312-7906767 |
13 | 辛集 | 0311-85398111 |
14 | 雄安新区 | 0312-5620927 |
省集中整治工作 小组办公室 | 0311-85918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