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承德市文物局、厅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5〕120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征集2025年度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组织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文化和旅游行业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要求,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工作。
二、 申报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且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有关要求,《负面清单》涉及内容一律不得制定,《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禁止制定事项》(见附件1)。
(二)不得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主要技术内容应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四)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谁引用、谁负责”三个责任的原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与引用责任。
三、 申报范围
一是紧紧围绕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长城文化旅游带、大运河文化旅游带、太行山旅游带、渤海滨海旅游带、智慧文旅、冰雪文旅、乡村旅游、会展旅游、研学旅游、精品民宿、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公共文化场馆、公共服务等新业态领域所需标准;二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等方面所需标准;三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领导批示等方面所需标准;四是满足复审条件需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四、 不予以立项范围
以下情况,不予以立项: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技术指标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在某个较小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或应用范围小、涵盖面较窄的技术要求。
(三)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没有得到充分验证,实施推广无明确应用场景。
(四)项目编制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有逾期未完成的情况。
(五)其他不予以立项的情况。
五、 申报程序
各标准起草单位在申报前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已发布或列入计划的地方标准重复。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应与京津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申报。各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评估、论证等前期预研,为保障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时,应提供地方标准项目草案,认真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附件2)盖章后,报省文旅厅进行审核筛选,通过的项目我厅将及时反馈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并由各市组织起草单位按《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附件3)进行网上申报。
六、 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5月16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杨圆圆
联系电话:0311-85821434,18503113797
电子邮箱:hbswltkjc@126.com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