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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城沿线15省份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交流活动的询价函

2024-07-02 15:41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各有关供应商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拟于2024年8月10-11日在张家口市桥西区组织开展长城沿线15省份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交流活动。现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

长城沿线15省份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交流活动

二、 服务要求

(一)遴选长城沿线(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省份不少于30家非遗工坊,以成果展示、互动体验、展销售卖等多种方式,展现沿线各个省份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绩。

(二)征集长城沿线15省份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各不少于30个。案例征集要区分主题、类别,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要分别进行整理汇编和印刷成册(每册不少于100本)。

(三)在省主流媒体运用短视频、图文等多种媒体传播手段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展现沿线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及非遗与旅游融合成果,引领大众走近、了解、体验长城沿线非遗项目,提升非遗关注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完成时限:2024年8月

三、 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达我单位,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集乾钊

联系电话:0311-85918072    

邮    箱:hbwlfyc1@hebeitour.gov.cn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