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务云邮件系统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云业务中台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网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服务指南

2024-03-28 16:30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一、事项编码

 000122009000

二、适用范围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的使用单位,含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31号令》(31号令)第九、第十条。

五、实施机构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办理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三)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四)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的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2/3以上;

(五)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六)专门负责艺术考级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七、申办材料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情形:考级机构设立: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2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3

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4

拟聘请的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5

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6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7

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8

艺术考级活动申请书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情形:考级机构变更审批: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2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3

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4

拟聘请的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5

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6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7

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8

艺术考级活动申请书

 1

0

 申请人自备

无受理标准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科教文体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九、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2.审查与决定。3.制证与送达

(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总时限:10 工作日

特别程序说明: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暂无

(二)收费依据

      暂无

(三)收费标准

      暂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科教文体区咨询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1-66635308;0311-66635321

(三)网上咨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2楼投诉举报区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11-66635249;0311-66635200

(三)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清路9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11-66635308;0311-66635321

3.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事进度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中心进行查看。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11-66635323

3.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件结果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中心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