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提升信用监管现代化水平,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bwlscc2@hebeitour.gov.cn”,邮件名称为“《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
2. 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107室(邮编:050021)。信封上请注明“《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9日
附件: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doc(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