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17日至6月25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有序开展实施。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由副书记牵头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方案起草、整改工作协调和督促。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责任分工,梳理确定院领导、各部室的具体整改任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带领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综合素质。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关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四是通过联学共建专家讲解、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结合工作指导实践,坚持挖掘文化内涵、讲好中国故事、提升文化自信,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五是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找准差距和不足,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问题整改高效务实、全面彻底。
二、 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厅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6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3个,基本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和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和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交流发言。督促各支部理论学习查漏补缺。
2. 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厅党组会议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跟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厅党组会议精神。将十届省委三次全会、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部署。
3. 关于“省古建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党总支会学习区分开,单独设置学习主题。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方案、学习纪要,强化交流发言效果,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4. 关于“党总支‘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院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范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
5. 关于“研究保护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学术研究制度建设,制定年度研究重点课题,不断提升文物古建保护研究质量水平。2023年完成3部科研成果专著出版,完成2项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6. 关于“文物合理利用和传播传承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谋划文物建筑构件标本及保护研究成果展示项目,通过古建构件实物和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展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成果,让文物活起来。
7. 关于“微信公众号仅有一个信息发布栏目”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和文物建筑展示宣传计划。增加文物建筑宣传专题,第一期璀璨历史千年古韵—正定古城的文化遗产瑰宝、第二期正定城墙专题已发布。
8. 关于“影响事业发展的人才建设存在不足,建筑设计修缮领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可移动文物修复人才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按厅人事处要求,制定年度人才业务培训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提升专业水平。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充实专业人才体系,提高专业人才比例。
9. 关于“文物保护物质基础条件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编制文物科技保护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分年度逐步改善文物保护实验室条件。
10. 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业务龙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业务实际和“三区人才”项目,赴基层文博单位举办系列讲座,提升基层文物保护能力水平。按照省文物局部署,参与文物保护人才培训、河北文博学堂授课等工作。在清西陵昌陵举办彩画保护培训研讨会,在邢台博物馆和任泽区举办三期“文物古建讲堂”,为基层培训文物保护人才。
11. 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到位,人员未集中办公,分建华院区、高东街院区两地办公”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办公用房,将建华院区部分人员搬至高东街院区。二是启动办公楼四楼改造,为实现全院统一办公做好场地准备。
12. 于“存在固定资产移交、划转、入库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的移交、划转和入库登记,确保固定资产应统尽统,责任到人。
13. 于“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一定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并印发制度9项。同时,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力度,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14. “公文、公章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公文登记和公章管理制度,实行机要与普通文件分类管理。
15. 于“安全生产存在风险隐患,单位未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院区安全管理以及网络舆情等做出规定并严格实施。
16. 于“库房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库房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完善资料室分类管理。
17. 于“办公楼地势低洼,一楼文物库房、图书库房存在雨季防涝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北城路市政改造完成后,办公区雨季积水情况已有明显改善。同时,购置抽水泵,增加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备,经受了2023年汛期检验。
18. 于“消防器材数量、种类不足,灭火器过期”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消防法规相关要求,配备更新院区重点部位消防器材,开展2023年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19. 古建筑构件标本室非专人管理,无清单目录、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古建筑构件标本室明确专人管理,建立标本清单目录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20. 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院党总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问题。
整改措施:将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列入党总支会议题,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常态工作部署。
21. 出版物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明确了意识形态审核把关责任,加强与出版单位沟通,严格出版物意识形态审核把关程序。
22. 保密工作有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党总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强工作学习安排部署,组织保密知识培训,规范阅件程序和保管登记制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党的政治建设存在弱项短板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记录管理。补齐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记录。
2.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总支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总支开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传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六必谈,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学习、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3. 关于“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活动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照片档案留存。
4. 关于“日常监督力量不足,纪检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活动。明确主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完善工程项目程序,对招标比选等重要环节进行文字、声音、视频全过程记录。
5. 关于“对重大事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精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对重大事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过程精准监督。要求纪检人员参加项目比选,对项目招标比选等重要环节进行文字、声音、视频全过程记录。
6. 关于“公车管理使用、车辆租赁缺少日常监督”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派用登记管理,节假日对公车进行封存。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租用车辆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和租车审批单制度,建立完善租车台账。
7. 关于“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各支部2022年以前未设纪检委员”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明确主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和纪检委员责任分工,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
8. 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够规范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财务报销审核程序。对财务报销票据进行逐单审核,确保整改到位。
9. 关于“招标和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的制度、程序不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招标和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出台采购内部管理办法,规范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发布、询价比选、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全过程。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督。单位纪检人员和内控管理人员全过程参与监督比选流程,加强大宗物资采购监管。对招标比选等重要环节进行文字、声音、视频全过程记录。
10.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11.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不严谨,内审人员均不熟悉财务知识”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对内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和内审工作培训。
12. 关于“深入调查不够,对事业发展和单位管理遇到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主题教育要求,制定调研方案,完成晋察冀片区革命文物调研报告。积极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进行调研对接,持续推进党建业务融合。赴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保护研究院进行工作调研。与承德、唐山、张家口、保定、沧州等地文物部门对接,共同探讨文物与古建筑保护事业发展思路。
13. 关于“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纪律存在松散现象,未建立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请销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和请销假管理。制作单位人员去向表,强化各部室内部人员管理,要求掌握人员去向,定期向办公室报备。
14. 关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状态有所欠缺,存在干部职工间交流少,部门间融合协同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站在“两个结合”的高度,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文物保护专业培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加强科技保护部对勘察设计部和工程项目部所承担项目科学分析与检测的数据支撑,强化文物保护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促进干部职工间的深度了解与业务沟通。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的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在引领单位职能融合、文旅融合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不够,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方面表率作用不够,存在只重视分管工作,对单位整体发展的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主题教育,强化领导班子使命担当,党总支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发挥在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方面的表率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重要论述,始终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结合我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工作实际,加强职能融合、文旅融合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与工作部署,推动单位整体发展。
2.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会前议题沟通不够,会议纪要未注明缺席人的意见”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会前议题沟通。完善会议纪要内容,在会议纪要上备注缺席情况,并及时向缺席人员反馈会议内容。
3.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2名中层干部试用期满后未进行组织考察、会议研究和正式任命”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已完成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组织考察、会议研究和正式任命工作。
4. 关于“中层干部队伍配备不齐”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中层干部力量作用,结合单位实际,成熟一批、研究一批、解决一批。2023年7月完成5名中层干部任用工作,较大程度解决了中层缺配问题。
5. 关于“干部人才梯队建设不合理,复合型人才短缺,年轻业务骨干偏少,老中青的传帮带机制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人才培训、梯队建设和传帮带机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种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成果研讨会,对年轻业务骨干多压担子,强化科技创新、数据赋能与传统保护修缮技术的融合,通过项目开展提升能力建设。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充实11名专业人才,其中研究生2名。今后将继续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重点引进博士、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逐步改善学历结构。
6. 关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机制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拟定常态化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2023年先后参加亚太地区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技术高级人才研修班、明代砖石质长城保护培训班、文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培训班、全国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等高层次专业培训活动。制定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通过聘请专家讲课、外出实地学习、组织专业考试等形式,做好青年业务干部培训。
7. 关于“人事档案、合同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职工聘用合同签订已按厅人事处要求完成整改。零散材料、职工聘用合同已及时归入档案。委托专业档案管理机构对单位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
8. 关于“单位制定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管理办法》未实质性实施,制度的激励作用未发挥;长期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上班考勤不严谨,没有开展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宽松”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日常考核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强化考勤动态管理,制作人员去向表,及时掌握出差等动向。
9. 关于“党支部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支部学习,将支部集中学习同党员大会分开进行。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管理的监督,规范党支部选举流程。加强工地临时党组织管理。督促临时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保障学习效果。
10. 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各支部按要求补全会议次数,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学习交流讨论。
11. 关于“党支部手册填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指导各党支部对支部手册进行规范填写,对缺少的内容进行补齐。
12. 关于“党员活动室不达标”问题。
整改措施:在党员活动室内增加学习园地,购置党员学习书籍,设置学习宣传栏。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还不彻底方面
1. 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移交、划转、入库登记手续。
2. 关于“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针对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推进、逐步完善制度。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治,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 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长期政治任务,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紧盯目标任务,巩固整改成效
院党总支将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阶段性“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重复出现。始终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坚持和完善前期整改工作中所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
(三)突出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
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标本兼治,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认识、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统筹结合,促进高质量发展
院党总支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做好全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传承的示范引领,深化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强化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助力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弥补短板弱项,培养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文物与古建保护专家、学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9296063,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高东街6号,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电子邮箱:hbgjs@126.com
中共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党总支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