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宝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弘扬非遗传承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广袤的土地和悠久的历史孕育了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推动非遗融入国家战略、服务强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赋能文旅融合、造福百姓生活,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性文件,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增强依法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名录制度不断完善。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国家级非遗名录163项,省级名录990项;全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47人;三是宣传展示记录有声有色。近年来,我省共举办大型展示活动百余项,营造了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提高了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和参与非遗保护的意识。包括“乐享河北 非遗会客厅”非遗展演展示活动、京津冀非遗联展、“长城脚下话非遗”活动、非遗大观园活动、非遗购物节等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出版发行了《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河北省非遗图典》《河北省非遗传承人图志》等一千余套图书影音资料,为非遗的传承传播提供了资料教材;四是保护传承方式多措并举。遵循非遗的自身衍变规律,从我省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分别采用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方式,积极有效的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先后创建了17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2家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11个文化生态实验区、13家省级非遗传播基地、1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您提出的几点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也是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大非遗相关政策扶持
政策支持是非遗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一是对我省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营企业进行调查和登记,在政策和资金上,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制定相关非遗项目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扶持,积极为其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继续坚持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遗不断地融入现代生活,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网络电商平台,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非遗购物节”,线上线下推动非遗相关产品销售,推广乡村地区非遗店铺和相关产品,推动乡村共同富裕;三是通过召开全省生产性保护经验交流会或组织全省生产性保护专题培训等途径,广泛推广曲阳石雕、易水砚、定瓷、原村土布等生产性保护的先进经验,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深入发展,从而增强我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 着力搭建非遗宣传教育平台
加大非遗宣传、展示、教育力度,是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普及、传播非遗意识的重要措施。一是依托“乐享河北 非遗会客厅”,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传统节日,举办非遗展演、展示、体验等活动,打造集学习、体验、娱乐、互动、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性非遗文化空间;二是利用京津冀非遗联展、长城脚下话非遗等活动,加大非遗宣传力度,提高全省人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文化机构及新闻媒体的作用,经常举办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和传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三是把非遗项目引进为学校的第二课堂,通过学习,使同学们领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将各地优秀的民间艺术、传统文化等内容按照地区、类别进行分类,编印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习的读物和教材,逐步将民间艺术、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各地教学计划。
三、 着力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
非遗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一是继续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纪录工作,对我省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及其所属项目进行深入访谈、拍摄,记录项目基本内容、重要价值、发展现状、存续环境,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个人成就、技艺特点、师承脉络、口述史等;二是对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监督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不履行传承义务将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三是加大对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扶持力度,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传习经费,支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活动,创造良好的传承条件;四是依托河北大学、河北美术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举办传承人研修培训,让大学成为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支持力量。
四、 促进非遗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要求,一是认真梳理非遗资源,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为旅游提供优质非遗资源;二是按照非遗门类特色,找好和旅游的融合点,将非遗融入特色街区景区,提升当地文化内涵;三是继续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年货市集”等特色活动,让非遗融入现在生活,并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和发展;四是加强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非遗体验基地的设立,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学习,促进非遗传承传播,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