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北省统计局于2023年5月6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河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涛代表第三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才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第三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河北省统计局第三统计督察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落实落地,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督促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督察发现,省文化和旅游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传达学习不够深入全面,对应知应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统计知识掌握不够。二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统计调查制度审批申请和执行不规范。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没有在文化和旅游部文件基础上建立具有河北特点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四是在统计数据质量方面,数据质量管控不到位,个别企业在指标填报上数据与实际财务报告有误差。
督察组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全省文旅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四是深化统计求实举措,扎实推进文旅统计高质量发展。有关整改情况应在收到函件3个月内向河北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才代表省文化和旅游厅感谢省统计局第三统计督察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指导帮助,督察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统计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精准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全面认领,诚恳接受、一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督察成果,更好推动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
张才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照督察发现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落地见效。要坚持依法统计。牢固树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守统计法律法规红线,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要健全工作体系。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夯实统计基础名录库建设,全面建立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文旅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监测和分析水平,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文旅场景提供优质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