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竞价拍卖方式,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1月9日上午12时止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2022年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注:以上标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信息为准。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家具、电脑(无硬盘)、打印机、舞台服装、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控制设备、舞台设备箱子、乐器等。
二、 竞拍人资格及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竞得人需在付清全部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
4、 若本次竞得标的实际质量、规格等与公告中的有差异的,以实际为准,误差不作为调整拍卖价款的理由。竞拍人自行判断,决定竞拍行为。
5、 标的以现状移交。凡参加竞拍者都视同已经了解标的现状及市场价值,确认并认可了标的所涉及的问题及对意向竞拍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我单位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 参与竞拍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现场进行,竞拍人与我单位联系进行报名和参与竞拍。
四、 竞拍保证金交纳方式
1、 竞拍人参与竞价竞拍资产须现场交纳竞拍保证金。
2、 竞得人(即成交的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
3、 未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无息退回。
五、 咨询、展示看样、报名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报名,11月8日9时至12时安排实地看样。
六、 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意向竞拍人应自行确认此次标的的现状、瑕疵及要求等,拍卖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拍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 竞拍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拍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 竞得人需在付清全部价款后方可开始清运工作(包括现场桌椅),且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清运标的物后应保持清运现场的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款、移交手续,属违约行为,竞拍保证金不退还。
七、 联系方式
拍卖人: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岳寨红 樊 晖
电 话:15032719955 13784309973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