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广场舞、群众合唱评奖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111号)要求,我厅经过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专家评审选拔环节,确定了河北省拟推荐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广场舞决赛评奖的1个作品、拟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群众合唱决赛评奖的群众合唱团1个,现将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3至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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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推荐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广场舞、群众合唱决赛作品(团队)名单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