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要求,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评定细则,经过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初审推荐、专家现场检查等程序,拟确定15家单位为丙级旅游民宿,现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如对以上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电话:0311-85918052。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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