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立足京津冀三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新发展阶段,践行制度衔接、资源共享、系统集成的新合作理念,营造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规范监管的新治理环境,构建区域一体、共商共治、协同高效的新执法格局,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签署《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合作宗旨、合作原则、合作内容、附则”四个方面对京津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面合作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三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协查、组织信息通报、部署日常协作,以及人员互训和交叉挂职进行了明确。
《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快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适应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了全国文化市场跨区域执法新模式,树立了文化市场跨区域联合执法典范,为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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