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共享农庄,促进共同富裕”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加快推动民宿旅游、民宿产业、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精品民宿培育力度,推动乡村旅游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止2021年底,全省共有2100多个村发展乡村旅游,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5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91个,乡村旅游总收入323.5亿元,接待人数达1.15亿人次。在这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了《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管理办法》《关于金融支持河北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引导全省乡村旅游优质化发展。
二是培育示范标杆。2021年在全省大力培育发展了41个业态产品新、带动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荐7个村、3个镇入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张家口市德胜村入选2021世界旅游联盟乡村振兴案例。平山县西柏坡镇梁家沟村等4个村入选全国100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案例。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应用适合农村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环保建造方式。组织编制《农村住宅标准设计图集》、《河北省农村住房设计方案集》,推荐具有乡土风貌、地域建筑特色并充分体现时代气息的设计方案,供建房群众选用。
四是开展建设试点。在全省确定161个县(市、区)1001个村庄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推广装配式等新型结构体系和绿色环保建造方式,指导建设宜居示范农村住房1.16万户。
五是规范民宿管理。积极推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贯彻实施,成功举办《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推广暨民宿发展经验交流活动;成立河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制定《河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全省首批甲级、乙级旅游民宿推荐评定,我省保定易县听松书院、秦皇岛市北戴河归墟花堂被评为甲级民宿,保定阜平骆驼湾小院被评为乙级民宿,获评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落实《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及相关设计图集,推广装配式新型结构体系、绿色环保建造方式,建设一批宜居示范农村住房,发挥带动作用。持续开展三年民宿专项扶持行动,每年重点培育发展100家精品民宿、三年培育300家精品民宿,推出一批民宿发展示范标杆,构建“冀忆乡居”品牌。制订旅游民宿管理办法,破解民宿发展中遇到的办证难、融资难以及管理中的难题。加大民宿“管家”培训力度,引导成立民宿产业发展协会,加强民宿产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持续开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贯彻实施,制定出台《河北省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持续开展民宿等级评定,促进民宿精品化、集聚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