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中国大运河非遗文化公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计划用4年左右时间,到2023年年底基本完成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是经国家发改委、河北省发改委同意,在沧州建设实施的国家级公园项目,是中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大运河沿线八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地。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大运河沿线文化保护传承。一是出台了《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河北省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二是对大运河文化带(河北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统计;三是已正式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建立国家级杂技文化(吴桥)生态保护实验区;四是积极参与协助河北省人大对《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调研和文本修订工作;五是积极配合沧州市政府开展大运河非遗展示中心相关工作;六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参与相关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多方筹措资金,对大运河规划方案编制、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非遗传承和文物保护等工作给予了重点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充分利用我省大运河沿线优秀非遗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研,完善名录体系;二是积极配合沧州市政府做好大运河非遗展示中心相关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吴桥县政府做好国家级杂技文化(吴桥)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四是组织筹办好大运河沿线8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对话活动;五是完成30个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多种形式的采集记录,并进行宣传推广;六是参与协助河北省人大对《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调研和文本修订工作;七是管好用好现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在现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设子资金的方式,省级基金与市县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互相参股,形成财政出资合力,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助力大运河高质量发展;八是 省级将统筹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支持,建议属地政府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依法合规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于市场化较高的项目,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形成推动沧州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