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文化生活建设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当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强保障、建设施、优供给、创品牌,推动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进程明显加快。
(一)保障体系愈加健全
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保障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和各市、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起衔接配套、职责明确的财政保障机制。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设施网络日益完善
截至目前,我省共建有公共图书馆180个,文化馆18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278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2082个,基本实现了省、市、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有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中心的总体目标。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要求。
(三)服务供给更加丰富
2018年以来,我省连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民心工程,年组织文化惠民“七进”演出2万场次以上、惠及群众均超过千万人次。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全省文旅系统面向广大城乡居民发放文化惠民卡20余种32万余张、文化惠民券339万余张,4000余家文旅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完成年度任务181%,在实实在在惠民便民同时,有效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5000余场,惠及群众超过千万人次。2022年,我省将面向全省城乡居民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10万张、惠民券200万张以上,进一步丰富惠民产品,扩大惠民范围,创新运营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当前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提案中提出的大力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农村文化活动供给、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农村文化建设考核督查的建议,对于推动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借鉴。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实施标准引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质升级
全面落实《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市、县制定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地方实施标准(服务目录),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规范。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标提质行动,以质量强省、文明城市创建、县城建设和乡村振兴为抓手,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和评估定级标准,大力推进不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提质升级;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持续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开展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以评促建提升效能;按照“五个一”标准,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面达标。
(二)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工作,启动第三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秦皇岛、廊坊、沧州、唐山四市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优化拓展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新型空间,到2025年建设“城市书房”“乡村书吧”“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体验空间不少于500个,建立文艺辅导基地不少于5000个。积极开展民间文化艺术“百乡百色”创建工作,组织举办培训交流和推介活动,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与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有机融合,让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三)对接群众需求,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鼓励开展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和夜间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式、互动式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四)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各类文化资源、服务向农村倾斜,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全年开展戏剧戏曲等演出5场以上。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盘活乡村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乡村“村晚”等富有文化特色的节日民俗活动和农村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大影响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