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传统文化事业扶持和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关于加强对我省传统文化事业扶持和保护的建议》中,立足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加强传统文化事业扶持,特别是结合“冀东三枝花”的传承保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 持续完善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政策体系
关于您建议的“制定河北省保护传统文化设施和传统文化条例”: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了《河北省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河北省传统工艺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河北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宣贯落实力度,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动中央和我省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特别是以省级“1+7”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为引领,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建立保障实施机制,做好宣传解读培训,加强调研督导,促进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不断深入,努力取得更大更多成效。
二、 推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重点工作
关于您建议的“出台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我们的国宝”:“十三五”以来,我省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非遗保护传承制度不断完善。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蔚县剪纸、丰宁满族剪纸、唐山皮影戏、杨氏太极拳、武氏太极拳、王其和太极拳等6项非遗项目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63项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省政府批准公布了七批共990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全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73人。二是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显著提升。扎实推进非遗数字化记录工程,6项记录成果荣获“全国优秀建设项目奖”。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18项传统工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传统戏剧类、曲艺类非遗项目分类保护持续推进,女娲祭典、太昊伏羲祭典列入文化和旅游部“中华民族文明发源文化发祥重点项目”重点培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井陉拉花、西河大鼓、衡水内画和丰宁满族剪纸共4项被文化和旅游部评选为“优秀保护实践案例”。三是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扎实推进。长城、大运河、正定古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全面加强,雄安新区、涉冬奥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顺利推进,崇礼太子城遗址考古研究入选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102个县区入选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291处、居全国第三位。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一是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力度。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完善非遗记录体系。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县级名录全覆盖。加大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扶持力度,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补助,鼓励各地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等方式,支持本地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二是加强地方特色剧种扶持。充分发挥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平台作用,加强对河北梆子、评剧、杂技、话剧等优势门类、地方特色剧种及现实题材作品的扶持。实施地方戏曲扶持振兴计划,加大对特色戏曲剧种传承发展投入力度,推动戏曲艺术内容形式创新发展。三是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继续推进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谋划开展非遗展演、体验、研学系列活动,推进泥河湾遗址群东方人类探源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守住中华文化历史根脉。四是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培育创建3个以上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三、 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关于您建议的“弘扬传统文化事业多办实事”:近年来,围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成功举办2021“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习近平总书记亲致贺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出席开幕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活动直播和视频点播达1.4亿余次,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播信息阅读量突破7亿次,大力弘扬了丝绸之路与万里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价值。二是打造系列文化活动品牌。“十三五”以来,成功举办了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第十一届河北省戏剧节和第十、十一届评剧艺术节。特别是,评剧艺术节是我国规格高、影响力大的评剧艺术盛会,是展示评剧艺术基层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两届评剧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彰显了评剧艺术的独特魅力,开启了多元化评剧精品创作之路,为评剧艺术繁荣发展谱写了新篇章。三是非遗传播普及不断加强。与北京、天津市轮值举办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连续成功举办河北省民俗文化节、河北非遗购物节,滦州皮影进校园实践案例入选全国第二届“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充分运用“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推广非遗保护特色活动、亮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传统文化传播普及力度。一是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在河北博物院设立“乐享河北·非遗会客厅”常设展。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行业特色的非遗专题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二是实施非遗展示传播计划。全力办好“长城脚下话非遗”“河北非遗购物节”“京津冀非遗联展”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等主题传播活动。三是打造传统文化交流展示平台。会同京津高标准高质量办好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力组织办好第十二届评剧艺术节、全国地方戏曲北方会演等大型活动。四是深入推进非遗进景区进社区。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提高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鼓励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开展非遗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共同为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