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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河北省非遗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的询价函

2022-05-07 16:52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各有关供应商: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开发建设河北省非遗基础数据管理系统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

河北省非遗基础数据管理系统

二、 服务需求

河北省非遗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服务,包含系统开发、基础数据申报和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运营维护等四方面内容。

(一)完成开发符合全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的管理系统,包含系统的搭建、软件部署、试运行驻场、系统操作培训等服务。

(二)完成全省非遗保护所涉及各专项工作的基础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和项目申报等功能。包括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非遗工坊、非遗研究基地、非遗传播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等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和相关申报评审等服务。

(三)完成通过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服务,包含数据模型构建、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报告、发展趋势预测等服务。

(四)完成平台的运营维护服务,包含服务器维护、平台安全防护、系统日常运维等服务,运营维护时间为1年。

三、 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对系统开发、基础数据申报和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运营维护等4个方面分别报价,编制分项内容详细的报价单,最终形成平台建设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单位简介(名称全称、法人代表名称、主营业务、团队情况、主要成绩,不超过300字),后附相关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 

(三)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询价表将被拒绝。

(四)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4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达我单位,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张巍伟

联系电话:0311-85918041     

邮     箱:hbwlfyc1@hebeitour.gov.cn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