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人选(3人)
1.范浩天 西柏坡纪念馆
2.赵芳婷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3.苏荟洁 沧州博物馆
二、公示时间和受理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电话:0311—85820392
邮 箱:hbswltzykfc@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418室
邮 编:050000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