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安排,按照省“两办”《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其它配套工作,为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权力运行提供总纲。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对现有文化旅游文物领域各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确认,经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形成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1版试行)》,经审核确认后,按照省政府时限要求在厅机关网站公示,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调整,两次发布动态调整公告,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经调整后公布的《清单》共涉及本部门(含省文物局)7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涉及互联网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经营、艺术品进出口经营、艺术水平考级管理、旅游业经营管理、文物保护展示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等级旅游景区认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等领域。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清单》发布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编写了《权责清单政策解读》,针对《清单》事项编制了简洁明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先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网站和省政务服务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清单》和配套文件的编制发布,为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促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公正、透明、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文化和旅游发展、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了服务指南。今后,根据文化和旅游发展需要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进程,省文化和旅游厅权责清单将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进行更新并对外公开发布。
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权责清单及配套文件编制发布
2021-11-11 10:32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