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1〕4号)以及《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冀审改办〔2021〕2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增加业务范围审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增加业务范围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增加业务范围审批直接取消。按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程序要求,从我厅权责事项清单中取消该事项。
二、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并报经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将“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主项名称修改为“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