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宿在旅游市场中异军突起,在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盘活富余劳动力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而伴随着乡村振兴与共享经济的发展,民宿作为乡村建设的桥头堡和共享住宿的载体,将会受到资本的热捧。因此,我厅一直十分重视民宿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民宿的扶持力度,建设了一批中、高端民宿,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承德市将高端民宿建设作为缓解市区接待压力,引导游客疏散到乡村的重要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投资者参与高端民宿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解决土地交通,污水处理,品牌营销等多种问题,促进了乡村旅游与民宿的持续发展。
您提案中提到的“健全法律法规”“明确民宿经营者准入制度、培训制度”“组建民宿产业协会”等对策思路,非常有利于我省民宿产业的发展。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将乡村旅游民宿行业管理人员、民宿主人和从业服务人员纳入人才培训体系或计划,重点强化对民宿主人的经营管理质量培训,强化对民宿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等。
二是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乡村旅游民宿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要求,对经逐级推荐且首次被评定等级的乡村旅游民宿,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可根据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需要,适时另行制定乡村旅游民宿年度经营综合评价及资金奖励办法。
三是积极引进知名文旅企业参与全省旅游民宿开发建设,大力培育旅游民宿品牌,推进旅游民宿精品化、集群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同时拓展文化创意、电商物流、养生养老、体育健身等,形成不同类型的旅游民宿“微度假”综合体,丰富文化旅游产业产品体系。
按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民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我省将依托独特的乡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按照合理布局,集聚发展,量质并举,富有特色的总体思路,突出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品质化、品牌化、主题化的精品乡村民宿,到2022年,初步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打响“冀里乡居”乡村民宿品牌,打造100家“冀里乡居”乡村民宿,培育6个特色乡村民宿聚集区,使乡村民宿成为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经济支柱,有力促进我省乡村振兴。此外,要让民宿赋有更深文化底蕴,摒弃传统经营理念,向个性化体验方向发力,实施旅游民宿精品工程,以国际化标准打造北方民宿标杆,推动我省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
2021年5月25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5-31 09:56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