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和旅游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等有关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为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体系,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0〕110号),要求在近期开展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二)实验室认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三)实验室应符合《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四)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参照附件3)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实验室申报要求的科研实体,由其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集中研究审核申报。
(二)全省申报重点实验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总计不超过2个。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要求
(一)目前,我省还没有被列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实体,因此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申报。
(二)全省文化和旅游相关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打造符合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科研实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支持和服务于行业产业发展。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521室
邮 编:050051
联系人:温学军 电话:0311-85895946 18503110358
电子邮箱:809931114@qq.com
附件:
1.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2.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
3.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以上附件请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申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15:48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