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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64号提案的答复

2020-05-18 14:59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李永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助力全面小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扶贫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带动强、覆盖面宽、持续性强、返贫率低的特点。乡村旅游的发展能够起到农民增产增收、农业多元经营的作用,同时可以为贫困地区带来大量的游客,游客在贫困地区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对关联产业发展有积极的带动作用,能有效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大乡村旅游建设的力度,旅游扶贫工作稳步推进,旅游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一是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扶贫开发摸底调查。完成对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和全省62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摸底调查,编撰完成《河北省重点旅游扶贫村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二是策划推出重点旅游扶贫招商项目。依据旅游扶贫重点村区位、资源、交通以及特色产业等条件,谋划推出近百个旅游扶贫重点项目,通过旅发大会、银企对接会和旅游产业博览会、交易会等平台开展针对性招商。三是实施旅游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活动。动员全省106家涉旅企业结对帮扶16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研究制定了涉旅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具体操作方案,建立了“百企帮百村”旅游产业扶贫社会帮扶机制。
       提案中提到的“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把旅游发展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等新媒体帮助农民开展促销活动”、“对从事休闲游的农民农户进行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的培训”等对策思路,非常合理。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旅游扶贫力度,以旅游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全面小康。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乡村旅游规划编制。构建功能定位清晰、资源高效利用、区域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加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乡村旅游规划指导体系。各市、县 (市、区)根据发展需要,编制本区域乡村旅游规划,加强与各类规划衔接,纳入全省旅游发展大格局,确保规划落地。建立乡村旅游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研究编制覆盖乡村旅游管理与服务各环节、各要素的规范标准,及时推选乡村旅游和旅游精准扶贫经典案例,加强示范引领,促进先进经验推广。
       二是拓宽增收致富多元方式。鼓励贫困人口因地制宜采用多种途径参与旅游开发经营,获得“四金”收入,增强收入稳定性。通过直接参与旅游经营,开办农家乐、乡村旅馆、休闲农园、旅游购物店(摊位)等旅游业态,获得现金;通过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实现岗位就业,获得薪金;通过集体或个人房屋、土地等资产出租,获得租金;通过资金、土地等量化入股,获取股金。
       三是加大乡村旅游商品开发。推进乡村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品牌化,支持旅游扶贫村开展农产品生产、土特产品深加工和手工艺品加工,大力培育旅游商品品牌。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依托村民活动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开展旅游商品在线宣传、销售和代售。
       四是加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向贫困地区倾斜,以旅游扶贫重点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加强旅游产业扶贫政策与乡村旅游开发培训,提升其乡村旅游管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建立河北省乡村旅游扶贫智库,邀请省内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进入智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乡村旅游人才。
       五是加强旅游营销宣传。将旅游扶贫宣传纳入全省旅游品牌形象和线路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河北省旅游资讯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景区官方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等权威网站设置旅游扶贫专栏,加大宣传贫困地区乡村旅游资源、产品、线路和品牌。支持旅游扶贫重点村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全面介绍乡村旅游产品。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