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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2020-05-18 13:07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孙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旅游系统大数据智慧化应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当今互联网信息技术进入飞速发展变革性的时代,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5G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省文旅系统在大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上,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云计算等重大部署,注重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的裂变和乘数效应,信息化、智慧化成为推动文旅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倍增器”。
      一、我省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网络强国有关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网络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全省文旅系统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也提到了日常工作议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智慧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河北旅游云”平台应用初见成效。旅游云已完成“一个中心,二个平台”的建设任务。纵向完成了全省124家4A级以上景区近1000路视频监控数据的接入,初步实现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数据分析、游客满意度分析、出境旅游团队监测、导游数据统计以及针对景区、酒店等公共服务接待评价分析等功能。横向与省地震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管理局、地理信息局等厅局之间建立了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共享,实现了部分应用和行业间的互联互通。此外,还实现了国家、省、市文旅主管部门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二是景区智慧化程度不断提高。近两年,我们大力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公开发布了《智慧景区建设规范》(DB13/T 5036-2019)地方标准,并结合该标准,制定了《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冀文旅科教字〔2019〕3号)下发各市及相关单位,开展示范点的推荐申报评定工作。各市和主要A级景区也在大力推进信息化、智慧化应用上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网络预订、购票、智能入园、智能导览、自助语音讲解、车位寻找、厕所定位等在景区得到广泛应用,为游客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个性化服务,得到了游客的普遍认可。三是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得到较大提升。在积极倡导和推动文旅信息服务品质升级的基础上,推出了智慧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惠及老百姓的智慧化应用系统。省博物院建设“观众智慧服务平台”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实现让传统文化“活起来”。省群艺馆扎实推进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公共文化云的对接工作。省文物局自主研发了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取代了以往“靠人盯、流动岗、电话查”的旧式监管手段。此外,还有省文保所为雄安新区推出的文物考古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石家庄市博物馆的数字文物展厅、老许讲长城文物等等,都在探索以数字化、智慧化、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服务全方位的提升。四是旅游大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初显成效。我们在大力推进河北文旅大数据应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信息化条例》和《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特别是河北旅游云项目,经过两年多建设运营,河北旅游云和旅游大数据应用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上初显成效。首先全面梳理了全省旅游行业业务资源目录,按照业务关联处室划分出11个业务职能域,梳理出61个业务事项200多项业务工作流程,摸清信息资源的组成,提高信息共享;其次落实横向与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共享,实现了应用和部分行业间的互联互通,纵向完成了全省124家4A级以上景区近1000路视频监控数据的接入,完成了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五是打造“一部手机游河北”。为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智能服务,在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基础上,我们积极谋划推出“一部手机游河北”,加快升级完善“乐享河北(河北旅游)APP”和微信小程序服务功能,实行省、市、县同步推进机制,从游客体验出发,围绕“服务”,构建我省的“一机游”生态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关键问题。重点抓好进一步升级完善“河北旅游云”现有应用系统功能,编制好一个规划、完善好一个中心、打造好二个平台、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即:全省文旅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旅游云数据中心、智慧管理平台、智慧营平台,三项重点工作“一部手机游河北”、智慧景区示范点、省市县视频会议互通,全面提升整个文旅产业的信息化、智慧化应用水平。
      (一)编制全省文旅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
      研究编制我省文旅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做好全省文旅信息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推动全省文旅产业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应用水平上台阶。明确今后5年文旅基础信息资源建设、智慧营销体系建设、区域文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建设、目的地信息服务以及行业监管和政务服务等多层面的发展目标和量化指标。谋划实施标准体系、征信监管、产业运行监测、数字博物馆图书馆、乡村数字文化信息、应急处置指挥、网络信息数据安全等方面重大工程,充分发挥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对文旅产业的推动作用,使信息技术更好服务文旅产业,为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二)加强旅游云数据中心的建设
      一是依托河北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丰富河北旅游大数据中心资源。构建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投融资项目、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物资源、文化展演、乡村网络文化、市场信用监管、文旅企业信息、项目库等多个相对专业的数据资源库,做好文旅系统资源目录的梳理工作,为文旅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大力推进“互联网+文化旅游”,在探索文旅大数据创新应用基础上,努力推进文创产品的数字化,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面向公众的服务类产品,逐步将公共文化领域数据接入云平台。二是支持指导各市、县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数据中心。为全省文旅资源整合提供数据支撑,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促进各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的横向协作,推进省级引领、部门支持、基层跟进,涉文涉旅企业参与的纵向一体化数据库,实现省数据中心与各有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三是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研究。与科研机构和国内先进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建设专业的数据分析队伍,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参考,为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三)推进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一是增强各业务系统融合度,提升智慧管理平台功能。对智慧管理平台进行梳理分析、改版升级,实现全系统业务工作基本上云。建立统一登录和单点登录系统,以及文档图片统一数据库,实现系统统一管理和控制,提高系统应用便捷性和整体安全性。指导各市搭建包含旅游资源管理、12301旅游投诉、导游管理、实时网评、旅游团队电子行程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功能的智慧管理平台,并与省平台进行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对3A级以上(部分热重点景区)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排查摸底,并督导景区完成视频监控系统与省市级平台的对接;对现接入省级平台的视频监控,出现不能接入或设备损坏的督导并限期恢复。同时,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对列入景区高风险项目和公众聚集区域部位的,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完善和增布设,并与旅游云平台完成对接。对景区视频监控资源,并进行按需调用,实现景区监控资源、视频平台资源等高效融合及统一管理和调度,为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发展,形成河北省文旅应急指挥调度一张网,建议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固定场所,保障固定的应急指挥平台,以及硬件的配套设施,满足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围绕“一机游”,搭建智慧旅游营销数据支撑平台
      围绕全省“一机游”生态体系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以营销服务为核心的智慧旅游营销推广数据支撑平台,打造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专业自营门户品牌,采用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整合省内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一机游”应用功能,对外提供景区门票、旅游线路、宾馆酒店、旅游商品等多品类文旅产品的线上营销功能,并与OTA厂商深入对接合作,为各类文旅企业提供形象展示、品牌推广、精准营销、决策分析等综合服务,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河北省智慧旅游营销体系。推动河北旅游在“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促进营销”方面迈出新的步伐,使之成为“一部手机游河北”的重要支撑平台。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