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夯实发展基础,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呈现出体系健全、实力提升、活力增强、服务延伸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任务,一方面,我省相继制定了《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9号)、《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5]40号)、《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1号)和《河北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冀文社字[2016]3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另一方面,2015年12月,我省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带动全省各市、县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的建立使得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力度、统筹力度得到了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所有市县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不断加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吸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为加快构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文化文物事业财政投入总量达48亿元,2016年达51亿元,2017年达58亿元。其中,文化事业财政投入资金分别为34亿元、36亿元和43亿元。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健全。伴随河北大剧院、河北省群艺馆等一批省级重点工程的陆续启动和沧州市图书馆、唐山市图书馆、邯郸大剧院、廊坊市三河市文化中心等一批市、县级设施的相继建成,我省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有173个公共图书馆,180个文化馆,2253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1989个)和47897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四是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日益丰富。2012年年底,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现免费开放。2014—2019年中央和省级补助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共达15亿元。2018年,全省公共图书馆图书、报刊总藏量达2717万册,其中图书2246万册,报刊235万册;总有效借书证数163.7万个;总流通人次达2371.1万人次。全省文化馆(站)提供文化服务次数达2027.1万人次。同时,通过积极探索,着力培树了彩色周末、燕赵群星奖巡演、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广场舞之家等多个富有特色的全省性品牌文化活动,赢得了良好的群众口碑。
五是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迄今为止的四批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中,我省创造了四区八项目,次次满额的良好成绩。2014年,秦皇岛市、邯郸市“千村万户”文化家园项目和廊坊市霸州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荣获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2016年,廊坊市、张北县“城乡文艺演出服务体系”和井陉县“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第二批国家示范区(项目)验收,特别是廊坊市在创建示范区的过程中财政投入近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9.05亿元,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文化设施设置率和达标率的百分百达标,在验收评审中获得了中部地区总分第一的好成绩。沧州市和唐山市则分别获得了第三批和第四批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资格,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2017年初,借鉴文化部、财政部创建国家级示范区的相关做法和学习湖北省、湖南省等创建省级示范区的先进经验,着眼于我省县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短板,创新工作方法,我们组织开展了首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两年来,各创建地区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内容,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人才保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推进,全面促进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和优化升级。特别是迁安市、丰南区和清河县等地区真抓实干、着力创新,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稳步推进。2014年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整合优势文化资源为重点,以构建跨区域文化战略合作机制为抓手,先后建立了“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京津冀图书馆联盟”和“京津冀数字文化馆联盟”,打造和推出了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京津冀曲艺邀请赛、京津冀群众合唱节、京津冀京东大鼓书会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促进了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共享、全面合作、深度交流和整体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河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规范、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贵单位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20年5月8日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2020-05-18 12:21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