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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76号建议的答复

2020-05-18 11:32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刘海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非遗+扶贫成果,实现市场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先人们创造了灿烂辉煌的燕赵文明史,留下了浩若繁星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是当前全党全国的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贫困地区往往是传统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促进就业增收的独特优势。同时,蕴含丰富传统美德、人文价值和自强不息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在脱贫攻坚任务中温润心灵,振奋精神,引领风尚,发挥“扶志”“扶智”的激励和启迪作用。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化政策,要求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非遗优势,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下发了《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对“非遗+扶贫”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扶贫工作,河北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全面调研,摸清底数。将“非遗+扶贫”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对全省贫困县集中的6个市进行了全面调研,获取第一手调研材料,为非遗扶贫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夯实基础,筑牢根基。河北省文旅厅会同省扶贫办在全国率先下发了《河北省“非遗+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化进景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为全省非遗扶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三、以点带面,全省推广。以全国十个“非遗+扶贫”试点之一丰宁满族自治县为基础,以点带面,推动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在全省展开。一是搭建平台,培树品牌。利用全省重大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加强产品推介,培树非遗扶贫产品品牌。先后举办了“传承德泽 丰芜康宁”--河北承德满族文化精品月展示活动、第十二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以展带销。组织丰宁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到济南百花洲进行推介,提升知名度。经验共享,全省推广。二是举办了全省“非遗+扶贫”对话交流活动,将丰宁“非遗+扶贫”试点经验和全省“非遗+扶贫”优秀案例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三是振兴传统工艺,增强发展活力。在全省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区开展了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目前已经运行并具备建站条件的工作站3个,具备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条件的场所40余个。四是对外交流,提升非遗扶贫国际影响力。承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遗国际培训中心组织的中外嘉宾代表团及非洲五国文化和遗产部官员代表团来丰宁的考察活动,河北“非遗+扶贫”工作模式得到充分肯定,并在南太平洋地区教科文组织国际培训班上进行了展示推广。
       我省以求发展促成效为目的,以长效机制为保障,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局面,“非遗+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217个非遗项目参与 “非遗+扶贫”工作,共吸纳就业人员26830余人,包括贫困人口5071人。217个参与“非遗+扶贫”工作的项目中,带动贫困人口年均收入达到3千元以上的138个,占“非遗+扶贫”项目总数的63.3%,有3800名贫困人口,通过非遗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达到脱贫目标。
针对您提案当中的几点建议,结合我省文化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贫困地区非遗助力精准扶贫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切实增强文化扶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谋划和推进非遗助力扶贫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我省相关工作部署,将非遗助力扶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本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学习借鉴成熟的扶贫经验,也要根据本地地域情况,研究探索适合有效的模式机制,包括技能培训、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
       (二) 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增强发展活力。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建立河北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具备一定基础的传统工艺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当地已有的非遗设施、闲置场所等,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形成相对集中的生产培训和交流展示的空间。
       (三) 促进贫困地区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和鼓励贫困地区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推动本地相关非遗项目或家庭作坊改造升级,提高水准,增强实力。鼓励引导高校或研究机构,深入挖掘整理和创新贫困地区传统工艺项目。鼓励引导现代设计企业、文化创意机构与贫困地区非遗项目、家庭作坊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四) 加强贫困地区传承人群培训,提高致富能力。鼓励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积极组织或参与技能提升、切磋互鉴活动,提高技艺水平,提升再创造能力。鼓励培养技艺精湛的中青年传承人,建立合理梯队。鼓励引导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合作高校,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开展定向培训。
       (五)加强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宣传展示,搭建推介平台。组织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参与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提升相关非遗项目辨识度,打造传统手工艺知名品牌。鼓励各类传媒推出特色栏目节目,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知识传播、普及和技艺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六)加强贫困地区非遗扶贫成果市场转化,探索销售新模式。寻找专业营销团队,量身打造非遗扶贫产品市场化推广销售计划,搭建同知名电商平台沟通合作机会,努力开发扩大非遗扶贫成果的市场经济价值。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