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静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扶植地方城市的传统文化的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传统文化积淀着华夏儿女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富滋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对提升民族凝聚力、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有着重要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与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密不可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国家层面法规政策的出台和施行,更加明确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地位,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近年来,为做好我省传统文化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扶植地方城市文化建设和重点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我省多措并举,实施了一系列扶持保护措施:
一、完善法规体系
先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企业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各级政府和文旅部门扶植文化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使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播有据可依。
二、着力打造地方传统文化名片
指导和鼓励各地挖掘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正确导向的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文化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打造地域性文化名片和文化品牌,提振区域文化的发展和弘扬。
三、积极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与时俱进,构建新型非遗传承研学体系,依托高校等专业机构,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提升传承人及所在企业的创新适应能力;扶持建立非遗传习所,提供传承场地;大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群体的非遗认知,鼓励非遗进入教学课堂、教材。
四、扎实推动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建设
综合考量非遗项目的影响力、价值和濒危程度,依托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开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分批对重点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2019年和2020年,我省分别争取国家非遗专项资金2785万元和2549万元,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153万,有4个设区市也设立了本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一批濒危、重点非遗项目得到抢救保护。
五、注重地方特色非遗资源的开发
推动“非遗+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在各地兴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非遗项目带动就业1万余人,其中贫困人口4109人。
六、注重整体性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
七、规划和兴建了一批特色小镇
2019年,我省公布82个特色小镇的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旨在发挥各地历史文化优势,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和传统文化的传播弘扬。其中,多数为非遗特色小镇。
今后,我们将扎实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积极使扶植政策得以惠及更多的优秀非遗项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二是督促各地文化部门协调对传统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扶持在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融入现代生产生活中,有着优秀经验和典型意义的示范企业;四是培育涵养文化生态,倡导崇尚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风尚;五是大力开展地方文化名片、重点非遗项目的宣传,利用北京西客站、各类融媒体平台等进行推介,提升河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六是继续完善各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使更多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障体系。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0年5月8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719号建议的答复
2020-05-18 11:21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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