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长城河北段国家文化公园组织架构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河北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我省已经推动成立了河北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亲自任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及沿线9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等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组织协调,研究审议相关机构设立、重要政策、年度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的组织实施。
同时,鉴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系统性、专业性的要求,我省还专门组建了河北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家召开各类咨询论证会、决策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专业咨询,形成专家咨询论证建议和意见。专委会目前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柴晓明担任主任,21名成员均为国内长城研究、保护、文旅、规划、国土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且对国家政策方针、行业发展方向、专业技术领域的有关政策了解全面透彻。
目前,长城文化公园建设保护有关工程项目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分级、多元投入的资金渠道,我们积极协调财政、发改、文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大力争取国、省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于文保资金,由各地完善保护方案并积极与国家文物局对接沟通,争取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市县财政资金,督促市县财政加紧安排和筹措;对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资金,指导支持各地通过专项债券、PPP、基金等方式筹措解决;对于社会投资资金,抓紧通过招商、融资、基金等方式引资入流。
在省委宣传部的统筹谋划指导下,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制完成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利用现有文化和旅游资源谋划搭建了多种宣传平台,包括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重大宣传推介活动,开展长城精神主题宣讲、长城文化系列讲座、长城歌曲快闪合唱、长城国际摄影大赛、长城艺术精品展会、长城徒步大会等;同时,谋划通过省市旅发大会平台、各类文化和旅游博览会和展会平台,持续开展长城精神主题宣传,加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宣传力度。
此外,《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已经省委批准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目前已形成《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履行有关立法程序。针对省内极个别个人或团体破坏长城的有关行为,我们将义不容辞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构建保护长城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长城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的具体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力争将之打造为全内示范、样板。真诚欢迎您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5月8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答复
2020-05-18 10:28 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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