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全省智慧景区建设,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促进旅游景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拟组织开展全省智慧景区示范点创建评定工作。现就组织承担该项工作进行委托询价,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委托组织开展全省智慧景区示范点创建评定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对照《智慧景区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和《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各市开展示范点创建专题培训,确保创建与评定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省级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专家库。筛选省内外文化和旅游研究与规划开发、A级景区评定、信息化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组建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专家库,并就具体开展创建评定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三)组织开展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工作。依据《河北省智慧景区示范点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评分细则,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科学高效开展评定。在各地创建申报、初审推荐的基础上,从评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省级审核、现场评定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打分确定首批智慧景区示范点名单,公示和公布评定结果。
三、有关资质要求
(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独立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此类活动的业务资格。
(二)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相关工作。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表,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询价表将被拒绝。
(三)询价表应在规定询价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下午16:00)前,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联 系 人:刘特 李亦
联系电话:0311-66507237 0311-67960552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