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文化和旅游领域,通知要求充分落实京津冀口岸过境免签政策,加大出入境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积极谋划京津冀区域精品旅游线路。鼓励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把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标识纳入公共交通标识体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相关要素,建成一批复合式文化场所。加快推进现有商业街、步行街提档升级,促进商旅与文体融合。支持以家庭、农户为主体依托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提供不同形式的民宿服务。
通知还指出,在旅游、养老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推动建设相关行业服务标准,选择部分服务业领域探索开展服务标准准入制试点。加强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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