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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3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17 10:52 

商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千百年来,河北人民创造了丰富灿烂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河北人民的历史记忆、民族精神、传统美德、审美情趣、科学理念等深厚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力量。保护好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河北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制度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工作机构不断健全,保护方式和措施日益科学,展示传播有声有色,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性保护格局。

       (一)政策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日趋完善。近年来,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2014年6月1日,颁布实施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全面加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为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文化的副省长为组长,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8个厅局为成员的全省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50余位各学术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二)名录及传承人保护成效显著。目前,我省已公布六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共计750项(子项832项),其中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148项,数量居全国前列。公布了四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19人,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9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获中央财政2万元的传承补助经费,从2012年开始,省级财政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并陆续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进行了专项资金补助。

       (三)宣传展示记录有声有色。近年来,我省共举办大型展示活动百余项,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提高了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包括每年在文化遗产日期间举办的河北省民俗文化节、河北省民俗摄影大赛、北京奥运会“中国故事——河北文化展示活动”、上海世博会河北文化周、在河北大学举办的“传统文化进校园暨河北省乡土艺术展演活动”、在沧州举办的“京津冀”传统工艺暨文化创意产品展览展销会、第三届京津冀非遗大展、河北省非遗展演进万家等大型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出版发行了《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图志》等一千余套图书影音资料,为非遗的传承传播提供了资料教材,为今后非遗的合理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保护传承方式多措并举。遵循非遗的自身衍变规律,从我省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分别采用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先后创建了17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2家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11个文化生态实验区、5个传统节日示范地、13家省级非遗传播基地、1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启动了“冀中传统音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国家级生态保护区的调研论证工作。

       (五)工作思路创新有效。一是率先在全国实行了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年度审核制度。二是建立了“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和第一家省级非遗档案资料数据库,完成了全省31个代表性音乐会的432首传统经典曲目的录音工作。三是开展了非遗价值与存续环境研究,以此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二、非遗保护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多措并举,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基础。一是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一方面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运用法治思维、法制手段推进基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努力使非遗保护工作不再局限于文化部门“圈内”开展。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与环境、生态的整体保护。进一步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内涵,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与环境、生态的整体保护。重视和加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密切相关的名镇、名村、老街、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今年我们将开展非遗示范县和非遗小镇创建工作,通过发挥先进引领、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全省非遗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群的整体培训、扶持与管理。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核心载体,基层非遗保护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有计划地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一支专兼职的保护队伍。同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设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建立一批研究、培训基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专业人才。

(二)与时俱进,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模式。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一方面要原汁原味地传承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即文化的DNA,保持其原生性、本真性。一方面鼓励文化单位和社会力量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符号等进行商业开发,使其文化价值得到有效挖掘,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是以“见人见物见精神 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等活动。还要借助网络、手机、动漫游戏等各种传播方式,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借助张家口市承办冬奥会这一契机,在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合作,整合北京和张家口市的非遗资源,绘制北京延庆到张家口崇礼的非遗旅游地图,适时在国外文化中心巡展,扩大我省非遗工作影响力。二是振兴传统工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创意设计,进一步改良制作、提升品质,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当代审美价值和实用程度,促进传统工艺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市场力量和“互联网+”的新业态,积极开展“互联网+传统工艺”的研究和探索,引导推广传统工艺产品个性化定制、消费者参与设计、体验式消费等新型生产、消费模式。推动传统工艺成为创客空间、创新工场、智慧小企业等主体创业的重点对象和优质资源。三是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回归社会。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渠道、平台和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兴建和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举办宣传展示活动、支持传承,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资助捐助。

       (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作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重要举措。“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引导学生群体对民族文化认同和热爱的有效方式,也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传承的要求。我们将尽快明确“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指导思想、实施内容、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整合文化、教育、社会等多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统筹协调和总体规划,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省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文化厅    

       2018年7月6日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