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平印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唐祖陵历史文化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隆尧唐祖陵,位于河北省隆尧县魏家庄镇王尹村北,为唐高祖李渊第四代祖宣皇帝李熙的建初陵和三代祖光皇帝李天赐的启运陵。贞观二十年(646年)开始修建祖陵,历时十八年,至高宗麟德元年(664年)完成。总章年间(668-670年),在陵园内修建了皇家级别的光业寺。隆尧唐祖陵1982年公布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二五”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唐祖陵的保护和利用工作。2010年—2015年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县文保所对唐祖陵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2013年国家文物局补助经费200万元,在主陵区和光业寺安装了安防系统;2016年,隆尧唐祖陵保护规划立项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隆尧唐祖陵保护规划编制立项,并补助保护规划编制资金129万元,由山东省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保护规划,目前规划正在编制中。
隆尧唐祖陵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家“十三五”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项目项目库。
2017年,隆尧唐祖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现正在积极申请补助资金并聘请相关单位编制保护展示工程方案。保护展示利用工程将解决唐祖陵的防水、防洪以及唐祖陵的合理利用和展示问题。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唐祖陵历史遗址公园的建设,请隆尧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公园立项报告以及和公园立项相关的可研报告、影响评估报告、考古工作计划等,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恢复重建光业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因此恢复重建光业寺是不可行的。
河北省文化厅
2017年5月31日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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