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冀政字〔2017〕13号), 136个非遗项目(子项142项)成功入选,涉及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类。至此,河北省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数已达750项(子项832项)。
此次名录评审工作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开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严申报、重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实行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只有在具备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条件后,才可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同时为加强各级的责任意识,采取限定名额申报,旨在加强各级责任意识,按“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申报。如廊坊市组织得力,把关严格,申报质量高,以成功入选率88.5%拔头筹。同时,此次把项目保护规划作为考量,避免“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对于存在争议的项目,采取实地查看、反复论证等形式妥善处理。
二是重工艺、促振兴。随着国家将振兴传统工艺、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等纳入国家战略,此次评审对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医药类项目给予了特别关注。其中传统美术类项目入选11项,传统技艺类项目入选45项,传统医药类项目入选7项,以上三类占总数的44%。如木雕、錾刻、剪纸、砂艺、布艺、刺绣、家具制作、正骨术等等,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并与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连。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对于倡导工匠精神,培育知名品牌,促进社会就业, 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重多样、扶边贫。此次入选的满族刺绣、萨满舞、丰宁满族传统木作技艺等多个项目,涉及到满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重点加强对这些地区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旨在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精准扶贫,增强民族地区的文化软实力和发展活力。
省级非遗名录体系的充实完善,进一步展示了河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性,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发展,将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