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全国中、高级
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旅游委(局):
国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13日组织实施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委制定了《河北省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河北省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
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16年6月1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员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
3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河北省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考生登录河北导游考试网下载《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www.hbguideexam.gov.cn)。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于2016年8月1日—21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设区市旅游局报名点提交《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附件1-2,贴1寸红底免冠近照),报考中级导游员的考生核验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导游IC卡、学历证明、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报考高级导游员的考生除须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中级导游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设区市旅游局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将信息录入《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
况一览表》和《2016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
总表》(附件3-6)。8月31日前将全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旅游委人事处。
(五)省旅游委审核后将报名人员综合情况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六)2016年10月10日—23日考生登录河北导游考试网(www.hbguideexam.gov.cn)“中高级考试考生通道”核对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与报名照片同版)。
(七)2016年11月1日—11月13日考生登录河北导游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与考务
(一)考试方式
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大纲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国家旅游局官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二)考试科目
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考试。中文(普通话)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中文(普通话)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
视考生数量集中安排,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评卷
评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布考试结果、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7年1月29日委托各省级导考办对外发布考试结果。两门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届时我局将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上公布考试结果。成绩合格考生由我局受托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和“高级导游员证书”。
四、费用
根据河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中、高级导游员考试费170元/人。考生报名时,将费用交到所在设区市旅游局,由设区市旅游局统一上交省旅游局。
五、监督管理
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委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考生报考的原始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业经历、业绩表现等)进行抽检,并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与抽查。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龙媛媛 电话:0311—85815722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邮编:050021
附件:1.《201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2016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3.《201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一览表》
4.《2016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一览表》
5.《201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6.《2016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附件6—2016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2016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2016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