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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旅游局关于2015年度旅游发展重点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22 09:23 

冀旅办函字〔2015〕98号

河北省旅游局

关于2015年度旅游发展重点课题研究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旅游局,各相关院校及研究机构:

    为提升全省旅游科研能力和理论创新水平,引导社会科研力量支持旅游业发展,发挥科研成果对旅游产业发展决策的智力支持和参谋助手作用,我局结合2015年度全省旅游重点工作任务,近期研究确定开展两项旅游发展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重点课题研究立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研究名录

   (一)《河北旅游条例》修订的探讨与研究

   研究目的:开展《河北省旅游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以及各项前期研究,提出重要旅游立法观点、措施、条款和政策建议,保障旅游立法与相关法规及上位法的有效衔接,为《条例》修订提供理论和法理支持。

   (二)河北省旅游产业集群与协同创新研究

   研究目的:通过对全省旅游产业集群的深入调查分析,掌握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旅游产业要素集中、产业链条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基于未来发展的河北旅游产业聚集区格局,测度其集群效应,明确其协同发展模式,研究提出旅游产业集群与协同创新路径。

   二、重点课题研究申报

   (一)申报条件。熟悉河北省旅游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均可独立或联合申报。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有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本项研究工作,项目组主要成员2人以上。

   (二)申报方式。有意申报重点课题研究的单位,可从河北政务旅游网下载《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填写说明课题研究相关申报内容,一式2份报送至河北省旅游局。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受理。省旅游局将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确定重点课题研究承办单位,并准予是否立项。申报单位不得用曾经完成或其他研究机构已发布的成果作为本次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否则不予采纳,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重点课题研究实施

   重点课题研究需严格围绕名录设置的题目和研究目的进行,要突出研究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重点放在“做什么”和“怎么做”上,提出符合河北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现状、问题、原因、趋势和对策等,字数1万字左右,以及2000字左右能够反映本研究核心观点的内容摘要。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摘要各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重点课题研究需于9月底前提交初期研究成果,10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四、重点课题研究经费补助

   省旅游局将与确定的重点课题研究承办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对每项重点课题研究定额补助3万元研究经费。课题完成后,省旅游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研究成果予以结项评审。

   附件: 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申请书

 

   办理部门:河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孙丽

   联系电话:0311-85898015

   传    真:0311-85898015

   电子信箱:hblyfzkt@126.com

 河北省旅游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申请书5.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