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定州市、辛集市文广新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2013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要求,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区域示范作用,带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文化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是我省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破解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更好地实现文化惠民,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要按照省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的组织、动员、申报和创建工作。文化、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把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部署、有成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各市文广新局负责汇总审核上报本市推荐的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名单及相关材料,省直管县可直接申报,务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于军钢 刘刚
电 话:0311—85918055、85918059,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号
邮 编:050071
电子邮箱:whtswc@163.com
附件:
1、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
2、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
3、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市、区)申报书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