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各相关县(市、区)文广新局: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河北省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文社字〔2012〕32号)精神,2012年,我省开展了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和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评选工作。在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审核推荐、省专家组评审和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省文化厅决定,命名武安市等20个县(市、区)为“河北省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命名高邑县大营镇综合文化站等100个单位为“河北省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
这次创建评选活动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树立和表彰我省公共文化建设领域中的基层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创建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特别是参评县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抓建设、抓服务、抓宣传,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应有的成效,产生了广泛影响。
希望此次获得命名表彰的县(市、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优势、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扎实推进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推动河北文化工作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河北省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名单》
附件2:《“河北省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名单》
河北省文化厅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