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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2013年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的通知

2013-03-08 00:00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省非遗保护中心:

为庆祝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做亮活动品牌,整合地方非遗资源,调动各地和社会力量参与河北省民俗文化节,省文化厅决定,自今年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开始实行申办制,探索实施“地方申办、省地联办”的运作模式,各地文化部门、热心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申办。现就2013年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申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民俗文化节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庆祝我国“文化遗产日”,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自2006年起,每年“文化遗产日”期间,省文化厅都举办一系列大型文化庆祝活动,连续举办了“2006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2007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专场晚会”等。自2008年起,活动正式命名为“河北省民俗文化节”,至今已与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河北体育学院以及承德乾隆醉酒业公司、河北玉兰香保定会馆餐饮公司、保定蠡县德茂花炮集团公司等单位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五届,成为我省群众参与性强、形式内容丰富、活动持续时间长、风格特色鲜明、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知名文化品牌。历届活动均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和各主流媒体的突出宣传。

二、举办时间及方式

庆祝第八个“文化遗产日”暨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将于2013年6月8至10日举办。各地(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文化部门及热心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办。

三、活动内容及规模

本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将延续往届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形式,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燕赵风华”非遗展演、“燕赵百工”传统手工艺展示和“燕赵百味”地方特产及名吃展销三个板块,并将发挥申办地文化优势和资源特色,增加有关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燕赵风华”非遗展演,将选调全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武术等表演类项目进行展演活动;(二)“燕赵百工”传统手工艺展示,将选调全省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精粹项目及传承人进行展览和现场演示。(三)“燕赵百味”地方特产及名吃展销,将选调全省地方土特产和饮食类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进行制作展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论坛、讲座等专项活动。

四、申办程序

根据自愿申办的原则,有意申办的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或县和县级市要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省文化厅提出书面申办报告。省直属单位和省级社会组织、企业可直接向省文化厅提出书面申办报告,省文化厅研究后确定具体主、承办单位,有关方面签订活动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成效。

五、申办条件

(一)申办地政府或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主动;

(二)具有承办大型文化活动的丰富经验;

(三)能够提供有力的组织工作和精干的人员队伍保障;

(四)具备充足的财力支持和人员食宿接待能力;

(五)当地有适合开展演出、展览等活动的场地、场所。

六、申办材料

(一)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或其它单位、组织向省文化厅提交申办河北省民俗文化节的书面申办报告,对申办意愿、申办条件、保障措施等作出说明;

(二)展演场馆、接待设施情况,包括概况、图片资料等;

(三)其他辅助资料。

七、合作框架

(一)省文化厅和联办单位共同负责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实施;

(二)省文化厅主要负责:参展演项目的遴选、选调;演出的策划排演;对申办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申办地或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展览、演出的设施设备(包括场馆、舞美、音响、灯光、展具、展板等);节刊的设计制作;活动消防、安保等。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河北省文化厅非遗处  解建宝

联系方式:0311-85918055  87058334


附件:庆祝第八个“文化遗产日”暨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   



河北省文化厅

2013年3月6日

附件:

庆祝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

暨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活动实施方案


为庆祝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创新工作思路,做亮品牌活动,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以及文化与当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就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庆祝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暨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

二、时间

时间:2013年6月8至10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河北省文化厅

设区市人民政府(或省直单位、社会组织、企业)

承办: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设区市文广新局或县、县级市政府或相关单位

四、活动定位

通过文化事业与经济发展、品牌战略与文化惠民、保护传承与产业开发的完美对接,打造国内知名、省内最具影响力的特色民俗文化节。

五、主题与特色

主题:弘扬民族民俗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特色:演绎民俗风情,荟萃民俗美食,博览民俗百工,弘扬地域文化

六、活动目标

依托全省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借助地方特色平台,丰富河北民俗文化内涵,凸显民俗文化元素,以民俗文化为特色带动和提振当地社会和谐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展示文化惠民成果,打造民俗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增长,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发挥积极作用。

七、活动内容

包括三个板块:(一)“燕赵风华”非遗展演,将选调全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武术等表演类项目,每天上午、下午各演出一场,演职员200-300人。(二)“燕赵百工”传统手工艺展示,将选调全省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项目20项,及传承人40名进行展览和现场演示。(三)“燕赵百味”地方特产及名吃展销,将选调全省地方土特产和饮食类非遗项目20项,及传承人40名进行制作展销。

此外,可根据申办地的文化优势和资源,增加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内容。

八、组织保障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组委会,由省文化厅、申办地有关单位组成,具体负责文化节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资料组、演出组、传统手工展示组、地方特产及美食展示组、后勤接待组、安全保卫组等。各组之间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相互支持,以保证活动各环节任务的落实。